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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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换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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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换项目 | 变换前 | 变换后 |
1 | 2015-07-17 | 经营规模变换(含业务规模变换)变换 |
集中式制水供水(水厂,其有效期至2015年4月1日);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;给排水装置,机电设备治理装置维修+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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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中式制水供水(以上经营规模按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审定内容经营,未取得相关有效许可或批准文件的,不得经营);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;给排水装置,机电设备治理装置维修(不含特种设备装置)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运动)++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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